2021/5
消防
電梯
消防電梯的設置
01
設置范圍
1、建筑高度大于33m的住宅建筑。
2、—類高層公共建筑和建筑高度大于32m的二類髙層公共建筑。
3、設置消防電梯的建筑的地下或半地下室,埋深大于10m且總建筑面積大于3000㎡的其他地下或半地下建筑(室)。
4、建筑高度超過32米且設有電梯的高層廠房(庫房),每個防火分區內宜設1臺消防電梯;但符合下列條件的建筑可不設置消防電梯。
1)建筑高度大于32m且設置電梯,任一層工作平臺上的人數不超過2人的高層塔架。
2)局部建筑高度大于32m,且局部高出部分的每層建筑面積不大于50m2的丁、戊類廠房。
另:裙房可不設置消防電梯
02
設置位置
1、消防電梯宜分別設在不同的防火分區內,且每個防火分區不應少于1臺。
2、便于任何一個分區發生火災都能迅速展開撲救,其平面位置須與外界聯系方便,在首層應有直通室外的出口,或由長30米以內的安全通道抵達室外。
在設計時,最好把消防電梯和疏散樓梯結合布置,使避難逃生者向滅火救援者靠攏,形成一個可靠的安全區域,兩梯間還要采取分隔措施,以免相互間妨礙形成不利。
03
設置要求
消防電梯應符合下列規定:
1、應能每層???;
2、電梯的載重量不應小于800kg;
3、電梯從首層至頂層的運行時間不宜大于60s;
4、電梯的動力與控制電纜、電線、控制面板應采取防水措施;(消防電梯的井底應設置排水設施,排水井的容量不應小于2m3,排水泵的排水量不應小于10L/s。消防電梯間前室的門口宜設置擋水設施。)
5、在首層的消防電梯入口處應設置供消防隊員專用的操作按鈕;
6、電梯轎廂的內部裝修應采用不燃材料;
7、電梯轎廂內部應設置專用消防對講電話。
04
電梯井
1、電梯井應獨立設置,井內嚴禁敷設可燃氣體和甲、乙、丙類液體管道,不應敷設與電梯無關的電纜、電線等。電梯井的井壁除設置電梯門、安全逃生門和通氣孔洞外,不應設置其他開口。
2、消防電梯井、機房與相鄰電梯井、機房之間應設置耐火極限不低于2.00h的防火隔墻,隔墻上的門應采用甲級防火門。
消防電梯前室的防火設計要求
消防電梯應設置前室或與防煙樓梯間合用的前室。
設置在倉庫連廊、冷庫穿堂或谷物簡倉工作塔內的消防電梯,可不設置前室。
前室位置
前室的位置宜靠外墻設置,這樣可利用外墻上開設的窗戶進行自然排煙,既滿足消防需要,又能節約投資。其布置要求總體上與消防電梯的設置位置是一致的,以便于消防人員迅速到達消防電梯入口,投入搶救工作。應在首層直通室外或經過長度不大于30m的通道通向室外。
前室面積
前室的面積不應小于6平方米。當消防電梯和防煙樓梯合用一個前室時,前室里人員交叉或停留較多,所以面積要增大,居住建筑不應小于6平方米,公共建筑不應小于10平方米,當與共用前室合用時,使用面積不應小于12平方米,而且前室的短邊長度不宜小于2.4米。
防煙排煙
前室內應設有機械排煙或自然排煙的設施,火災時可將產生的大量煙霧在前室附近排掉,以保證消防隊員順利撲救火災和搶救人員。
設置室內消火栓
消防電梯前室應設有消防豎管和消火栓。消防電梯是消防人員進入建筑內起火部位的主要進攻路線,為便于打開通道,發起進攻,前室應設置消火栓。
前室的門、窗
1、前室或合用前室的門應采用乙級防火門(即不低于1.00h),不應設罝卷簾。
2、除前室的出入口、前室內設置的正壓送風口和本規范第5.5.27條規定的戶門外,前室內不應開設其他門、窗、洞口。